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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6-08-05 18:33:07  浏览:510次

拟对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进行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项目;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用限价:7500.00元;

3.服务期限:15天;

4.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开展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满足国家规定招标代理相关规范。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2.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人数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自本公告发布日至报价截止期前的网站查询截图并盖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已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登记,具备合法的招标代理执业资格。(提供自本公告发布日至报价截止期前的网站查询截图并盖章)

四、报名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7.报价函(以元为单位),高于限价或者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以上材料按顺序一式一份,提供逐页加盖公章纸质版)

五、评选方式

满足本次招标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对报名参与的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比择优确定。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3日(仅接受邮寄EMS或者顺丰快递)

2.邮寄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南侧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3.联系人:王老师 18889520811  谭老师 19808905577

八、公告发布媒介: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官网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2026年8月5日